男子利用网络漏洞“赚”千万 结果把自己送上法庭
时间:2017-03-15 2704

2017315日,正义网报道了一起刑事案件:利用淘宝公司权益中心系统漏洞,21岁的淘宝店主胡某在半年时间内,将1300余万支付宝“退款”占为己有,并大肆挥霍,其中有400多万用于打赏视频直播网站的主播。15日上午,胡某涉嫌盗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报道,在经营淘宝店铺的过程中,淘宝公司权益中心系统中新增加的一项模块,让胡某发现了“商机”。

根据起诉书内容显示,淘宝卖家可以通过其权益中心系统对一些大客户买家赠送价值数额从8元到120元不等的优酷会员包,以支付宝进行结算。

胡某在法庭上供述,在其对网店的大客户买家赠送优酷会员包时发现,当余额不足时,淘宝提示购买不成功,但支付宝会却会视为“付款成功,发货不成功”,于是,购买商品等价金额的货币被“退回”至网店的支付宝账号。

考虑到最大的会员包为120元,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胡某特意设置了每次为10个客户充值的模板,这样每次就可以得到1200元。从201511月到2016421日,大概一共获利1300余万元。

实际上,因为利用各种互联网“商机”而触犯刑律的新闻近年来时有所闻。

20161227日,《检察日报》报道,身为电商平台客服人员的李某,违规使用公司操作系统,删除买家差评,从卖家处非法获利2.1万元。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20161223日,《京华时报》报道,京东商户邓某,以“自买自卖”的方式刷单,写下“好评”后获取“京豆”,再利用获取的“京豆”虚假交易骗取货款,被控在10个月的时间里骗取货款800余万元。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责令邓某退赔京东800余万元。

纵观这些案件,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行为人从互联网经营模式或者计算机技术中找到漏洞之后,将漏洞视为商机,通过利用漏洞牟取非法利益,最终触犯刑律。

邓世运律师提醒,互联网+时代,在捕捉商机的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所选择的生财之道是否存在刑事法律风险,以免遭受牢狱之灾。




邓世运刑事律师
微信号:xslvshi(←长按复制)

本公众号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分享,向公众传递专业、可信赖的知识。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经典案例 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