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5月10日电,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决定对南京“宝马车撞人”案被告人王季进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南京宝马车撞人案,自案发之时就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后来更因为鉴定机构作出的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成为焦点话题。
据法院介绍,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季进涉嫌交通肇事罪公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被害人近亲属对侦查机关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不服,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庭前会议后,合议庭经评议决定并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被告人王季进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决定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重新鉴定的案例并不多见。该案为什么重新鉴定,具体理由是什么,媒体并没有具体报道,只是说被害人家属对原鉴定意见不服,但仅因为不服就重新鉴定的可能性很小,应该是被害人近亲属针对原鉴定意见提出了有根据的质疑理由,从而令法庭认为有必要重新鉴定。
侦查机关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具有何种情形,法庭会决定并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的内容,也明确了鉴定意见具有何种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当案件某一专门性问题影响到案件事实的认定,而侦查机关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又存在不能通过补充鉴定解决的问题时,法庭才会同意重新鉴定。因此,申请重新鉴定的关键在于针对原鉴定意见提出有根据的质疑,这些质疑可以是针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鉴定程序,鉴定的过程和方法,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等等。
就笔者的经验,申请重新鉴定,辩护律师除了依托自身的辩护经验,还应该注重获取相关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比如被告人是否有精神障碍的鉴定意见,可以听取精神病学专业对原鉴定意见的意见,这样做对提出高质量的申请理由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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