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在押当事人,是刑事律师的一项基本技能。首次会见在押当事人,如何才能实现有效会见,基于多年的辩护经验,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何谓有效会见?有效会见意味着达到会见的预期目的。那么,首次会见的目的是什么?从当事人家属需求的角度看,主要是希望通过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是否严重和当事人目前的状况,从律师工作的角度看,除了满足家属的上述需求,还包括为辩护做准备。因此,会见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了解案情,尤其是当事人对涉嫌的问题的意见。当事人被羁押时,侦查人员会告知其涉嫌的罪名,在讯问时,也会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让当事人回答。律师通过询问当事人,可以了解到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因为什么事情涉嫌该罪名,对涉嫌的问题的意见,有经验的律师还可以通过了解侦查人员讯问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判断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的情况。
通过了解情况,辩护律师可以初步判断当事人涉嫌的问题是否严重、后续程序的走向,以及当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可能行,案件是否可能会逮捕,等等。通过会见,律师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到案情,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判断后续程序,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二、给予当事人法律帮助,尤其是专业提醒。被羁押后,当事人由于对羁押环境的不适应和对前途的担忧,在一段时间内可能都会处于恐惧、慌乱之中,迫切想要知道自己可能面临的后果和想要获得专业的指导,在这一问题上,精英人群和普通人群没有本质的不同。
律师通过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主动为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可以让当事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案件程序的走向和如何正确面对,尤其可以避免一些误区,比如误签一些文件,以免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不良的后果。
当然,律师通过会见,转达家属的关心,也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亲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思亲之苦和紧张情绪。
会见在押当事人,并非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只有掌握扎实会见技能,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否则只会沦为探监,那样既浪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钱财,也有损律师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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