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贷”放贷人利用不雅照胁迫女学生“肉偿”怎么定性
时间:2017-01-19 2919

去年1130日,10G“裸条”照片和视频资料的流出引爆了舆论热点;近日,全国首位“裸条”放贷人节前被刑事拘留的新闻又引发舆论关注。

据报道,2017119日,甘肃省定西市警方成功抓获首位“裸条”放贷人杨某,并以敲诈勒索罪将其刑事拘留。据杨某介绍,他长期从事针对在校女大学生的“裸条”放贷业务,并用不雅照胁迫涉事女子发生性关系,警方在其手机中也同时查出大量“裸条”不雅照。

“裸条”(裸贷),是在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视频)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视频)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甚至直接肉偿抵债。所谓的“肉偿”,一般是指在放贷人的安排下,逾期的借款人与陌生男性(或者放贷人)发生性关系,也包括直接和放贷人发生性关系。

裸贷放贷人用不雅照胁迫涉事女子肉偿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裸贷放贷人利用借款人的不雅照胁迫借款人肉偿,属于以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涉嫌的罪名应该是强奸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邓世运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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