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女生随后猝死。 8月23日凌晨,临沂市临沭县即将进入大二学习的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根据公开报道,在徐玉玉被诈骗案件中,作案者几乎是“精准诈骗”,不仅知道徐玉玉母亲的电话,还知道刚刚考上大学的徐玉玉在申请助学金,最终以助学金为由,一步步诱导徐将9900元学费转到了指定账户里。
“精准诈骗”的背后,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个人信息泄露途径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有意和无意的泄露。另一种是相关数据库存在漏洞被通过技术手段窃取。
据新华社报道,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日益猖獗,涉及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扩展到网络账号和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且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机关单位、服务机构以及个体企业相关人员参与的泄露活动更加隐蔽,而通过技术手段实施攻击、撞库或利用钓鱼网站、木马、免费WIFI、恶意APP等技术手段窃取成为重要的泄露方式。
海量的个人信息最终流向何处?据检察日报报道,记者采访中,检察官表示,购买这些信息最多的是那些“需要推销广告信息、出售虚假发票和垃圾信息发布源头的人”。此外,公民个人信息流向的另一个终端是不法分子,当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后,滋生盗窃、电信诈骗、绑架、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的风险也便随之而来。
伴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来的恶果有多严重?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我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人均133元,总体经济损失约915亿元。
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打击力度,将原来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调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解读,可以查阅邓世运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与罚》)
邓世运刑事律师网
微信号:xslvshi(←长按复制)与您分享我们在刑事领域的知识、经验和见解,欢迎关注邓世运刑事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