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火车票被刑拘 佛山小夫妻何罪之有
时间:2013-03-25 2589

    2013年春节前,一起因为代购火车票并收取少量手续费形成的“刑事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案情很简单:广东佛山一对结婚刚3个月的小夫妻帮农民工上网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后被警方查获并被刑事拘留。

    代购火车票并收取少量手续费,构成倒卖车票罪么 ?广州刑事律师邓世运认为不构成。

    “倒卖”,通常指未经官方批准,通过投机手段以大大高于标价的价格出售,存在先买再卖多重环节,买的时候是一种囤积,卖的时候是高价卖出,其扰乱市场秩序。那么,佛山这对小夫妻的行为是倒卖么?根据媒体的报道,这对小夫妻是在获得他人的授权后,利用他人提供的身份证,代购火车票,双方形成的是民法中的民事代理关系,区别于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火车票实名制实施细则也规定,可以代购实名制火车票,代理人是否获取报酬并不改变代购行为是代理行为的性质。

    邓世运律师认为警方对该对佛山小夫妻刑拘,是典型的将民事行为作为犯罪行为处理,是一种错误执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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