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由于市场上“黑户”或者贷款资质有问题的人越来越多,而这部分人群贷款需求很强,也愿意支付高昂的中介费,“AB贷”等灰产生意又起。然而,从事“AB贷”居间业务,是一种可能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的行为。
一
上海警方2023年9月26日曾经公布“AB贷”合同诈骗系列案套路:
A征信有问题,去银行借不到钱,就找到犯罪团伙,该团伙称他们有办法。随后,犯罪团伙会让A把亲朋好友B喊来,号称做A的借款担保人。一通操作后,犯罪团伙把B搞成借款人,B莫名其妙背上贷款,蒙在鼓里的A和B都挺高兴,并向犯罪团伙缴纳贷款金额15%-30%的“助贷手续费”。
新华社2024年8月14日也以《揭秘新型“AB贷”合同诈骗:610名被害人“被贷款”8112万余元》为题报道了泰州市警方侦查的一起新型“AB贷”案件,对“AB贷”中的诈骗伎俩进行了曝光:
第一步是准确筛选欺诈对象。这两家“咨询公司”设有“渠道部”,“渠道部”位于南京,其主要业务是准确筛选“客户”。他们通过互联网发布“贷款广告”,广泛吸引“客户”,获取“客户”信息。同时,他们以每4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从非法渠道购买不诚实的人员信息。之后,冒充“银行合作伙伴”、“银行合同中心”等机构,主动联系这些有贷款需求的人,以“无门槛贷款”的幌子诱骗他们到“咨询公司”面试。
第二步是诱使不诚实的人拉亲戚朋友进入游戏。进入面试环节,“咨询公司”业务部门的“业务员”会出来接待,用“我的信用评分不够,需要亲友担保增加信用”的话来诱骗需要贷款的不诚实人员拉信用良好的亲友进入游戏。一旦亲友进入游戏,“推销员”将需要贷款的不诚实人员及其亲友分开接待,然后诱骗亲友“扫脸”“提供账户”,在亲友、不诚实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手机操作,以信用良好的亲友名义完成贷款申请,然后转移给不诚实的人,收取约19%的“贷款服务费”。
第三步是订立书面协议,以逃避责任。同时,“咨询公司”将与其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不仅会约定“贷款服务费”的比例,还会列出一系列避责条款,随后的亲友、不诚实贷款人发现被欺骗,合同将成为“咨询公司”的“护身符”,这也是许多受害者选择提起诉讼而不报警的重要原因。
二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百家号公布了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今年4月份审理的一起“AB贷”案件,
就目前常见的“AB贷”看,贷款中介构成合同诈骗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贷款中介虚构可以为借款人办理贷款的事实,隐瞒实际是以其亲友身份办理贷款的真相,从中骗取高额手续费;
二、贷款中介存在虚构中间费用,骗客户支付高额居间费的行为,如虚构居间行为、虚构打通银行渠道等理由骗取客户的居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