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领域常见罪名及犯罪手段
时间:2019-12-25 2088

对很多人来说,如今在便利店、超市或者餐厅、商场里拿出手机来进行支付,已经司空见惯。伴随着网络支付的发展,近年来也频频出现利用网络支付平台交易的隐蔽性等特点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

通过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笔者团队总结了目前网络支付领域的四种常见罪名及犯罪手段。

一、盗窃罪

行为人盗取被害人的网络支付平台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将被害人钱款转到自己控制的账号内或者套现。

案例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再2号案件

【案件事实】

被告人史某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后,在李某家中趁其不备,使用李某手机,从李某支付宝账户所绑定的李某平安银行卡中转出共3.5万元至户名为苏某的建设银行卡内,并将转账记录删除。之后史某又从李某支付宝账户所绑定的李某平安银行卡向户名为苏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2万元,从李某支付宝余额向户名为苏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1.1万元。

【裁判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定盗窃罪。盗窃罪区别于其他侵财类犯罪的行为特征是秘密窃取。支付宝这类第三方支付系统是转移资金的通道,支付宝账户相当于通道的门,支付宝账户的密码相当于打开门的钥匙。史某秘密使用被害人李某的手机,通过被害人支付宝账户转移被害人支付宝余额和所绑定的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其掌握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内,其行为先破坏他人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关系,建立起自己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关系,符合盗窃罪的秘密性与主动获取财物的行为特征,构成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秘密使用他人支付宝账户取财的行为,与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因此,史某的行为应以盗窃罪一罪论处。原一、二审对史某的行为以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两罪并罚,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二、诈骗罪

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逐利等心理,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骗被害人提供网络支付平台账号、密码或者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向其支付钱款,从而取得财物。

案例②: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5刑终155号案件

【案件事实】

被告人杨某、夏某有预谋地对数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每次杨某以刷单得佣金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向其发送小米商城购买手机付款二维码,谎称扫描该二维码可得更高佣金。被害人通过支付宝蚂蚁花呗扫描该二维码付款,被骗钱财。小米商城向二被告人预留的收货地址发送被害人“购买”的小米手机。二被告人骗取手机后,将手机变卖,获得赃款。

【裁判观点】

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设置骗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夏某明知杨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参与诈骗犯罪活动,诈骗数额巨大,二上诉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网络支付平台账号,或利用网络支付平台协助资金转移、套现或取现。

案例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5刑终91号案件

【案件事实】

被告人邱某先后以其本人或被告人胡某名义通过互联网购买三台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并伙同被告人胡某、陈某多次使用POS机帮助其上线电信诈骗分子转移犯罪所得或者套现、取现。

【裁判观点】

被告人邱某、陈某、胡某明知是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钱款,仍利用POS机刷卡帮助转移或使用信用卡予以套现、取现,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非诈骗罪,且均属于情节严重。

四、洗钱罪

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网络支付平台账号,或利用网络支付平台协助资金转移、套现或取现。

案例④: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2019)浙0324刑初1171号案件

【案件事实】

被告人陈某接到温某作(已判刑)联系,要求其帮忙办理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以及绑定的微信、支付宝。后陈某来到谢某(已判刑)驾驶的车上,在明知温某作、谢某从事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卡一张、电话卡一张、支付宝以及绑定自己身份信息的微信用于收取或转移毒资,并收取好处费1000元。经查,涉案微信账号共收取和转移朱某毒资人民币4000元。

【裁判观点】

被告人陈某明知是贩卖毒品的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

此外,网络支付平台为了保证网上交易、资金流通的安全性,通常会对用户的基本信息进行认证。如果网络支付平台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与他人勾结,非法获取、提供或出售用户个人信息,可能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经典案例 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