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女司机拖死停车管理员构成故意杀人罪么
时间:2013-12-12 2802

    据《法制晚报》报道,拒交几十元停车费,北京女孩杨某某竟拖死了47岁的停车管理员老丁。今日上午,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二中院受审;其父因帮助其逃跑,被控窝藏罪一同受审。(见《法制晚报》2013年12月12日)

     据报道,“检方指控,杨某某于2013年1月27日晚9时许,在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北口南侧50米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后在丁某手拽车门继续索要停车费的情况下,杨某某仍驾车快速离开致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

     几十元停车管理费,竟酿成一起命案,这确实是一起足以令人深思和沉痛的事情,杨某某也必须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有待商榷。

     “在丁某手拽车门继续索要停车费的情况下,杨某某仍驾车快速离开致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杨某某的行为和丁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杨某某的主观故意是杀人,那么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的主观故意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生命;二、意志因素: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的死亡。

     据《北京晚报》(2013年12月12日)报道,杨某某在法庭上陈述说:“……随后我启动了车,给了他10块钱,摇上了车玻璃。接着我调转车头准备走,但他一直拽着我的车门,一直敲玻璃。我停了一下,他往后退了一下。我看他也没说话,就开车走了。”
 
     几秒钟后,杨某某听到“咚”的一声响。车上的女伴问杨某某“那人会不会有事?” 杨某某说“没事”,接着她径直把女伴送回了家。然后她找到父亲杨松柟,说了这件事,父亲问她到底撞没撞人,杨某某说可能撞人了。……

     “你开车离开案发现场时速度快吗?”公诉人问杨雪鸥。“比平时快,因为我不想和他纠缠,想赶紧走。” 杨某某回答。“你当时从后视镜观察了现场情况吗?”“没有。” 杨某某说,这辆黑色牧马人越野车是案发前杨某某男友花45万买的,“刚买了5天,我还不习惯。”“那你的车窗有没有夹住被害人的衣服?”公诉人问。“没有。”“你知不知道你开得很快,他拽着你车门,会发生什么?”“会摔倒吧。” 杨某某答道。

      从媒体报道的事发时情况、事发时杨某某和女伴的对话、回到家后与其父的对话,可以认定杨某某是认识到车开得快会可能导致死者丁某摔倒的,也就是说认识到会导致丁某受伤,对此后果也是持放任态度的,但是难以认定明知会导致丁某死亡的结果,更加无法认定杨某某对丁某的死亡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综上所述,仅从媒体报道的情况分析,倾向于认为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杨某某的刑事责任更为准确。(以上分析,仅基于媒体的报道,实际应该案卷证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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