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经营中常见的三宗罪
时间:2019-12-29 1480

近日,一名拟投资彩票行业的客人联系我们,希望我们就他的经营模式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为准确出具法律意见,我们研究了大量与彩票有关的司法判例,发现了彩票经营中较为多发的三宗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赌博罪

案例①: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15)兴中法刑一终字第109号

【案件事实】

法院查明,被告人包某某通过他人介绍与一经营黑彩的男子(未查实)相识后,该男子提出在包某某经营的彩票站内设立黑彩。具体方法是,利用国家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开奖形式和中奖号码,采用提高中奖率、赔率、投注金额的手段吸引彩民购买黑彩,不打彩票,只是将购买信息记录在笔记本上,并在开奖前将购买黑彩的信息电话告知庄家,开奖后如中奖,庄家将奖金打到包某某的银行卡里,由包兑奖,如未中奖,包某某扣除提成后,将黑彩款打到庄家的银行卡里。利用上述手段,被告人包某某吸引多名彩民购买黑彩进行赌博,涉案赌资金额为2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裁判观点】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某某利用国家发行的彩票,多次聚众赌博,赌资20余万元,获利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律师评析】

案例①中,被告人包某某利用经营彩票站的关系和资源,吸引彩民购买黑彩,组织了彩民进行了多次黑彩交易,并获利2万余元,其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经营性,符合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行为特征,应该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设赌场罪

案例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刑终704号

【案件事实】

法院查明,被告人余某、黄某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经营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代销快乐彩资格的深圳市永恒乐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时,为了牟取更多利益,余某、黄某借用快乐彩的开奖结果私自提高兑奖倍数至20倍以吸引更多客户,并与买彩票的人员对赌,从中截留客户本该交给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投注金。

【裁判理由】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黄某以营利为目的,设定赌博方式,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招徕赌客参与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律师评析】

案例②中,被告人利用代销彩票的便利,私自提高兑奖倍数吸引客户,并与买彩票的人员对赌,该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所在的深圳市永恒乐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代销快乐彩资格,故其经营彩票的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郴刑二终字第8号

【案件事实】

法院查明,被告人魏某以其经营的郴州市神奇彩票投注站的名义与“北京彩票合买中心”(未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签订彩票合买代购协议。协议约定:魏某负责组织彩民合买彩票,提供代购平台,负责打票和投注方案的实施,中奖后的金额由“北京彩票合买中心”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余款年终一次性发给魏某,再由魏某将奖金转给彩民。彩民若未中奖,本金由“北京彩票合买中心”负责赔付。魏某分别与黄某、徐某某等彩民签订《中国福利、体育郴州神奇彩票投注联会合伙购买彩票协议》,并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保本分红。

【裁判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以其经营的“郴州市神奇彩票投注站”与“北京彩票合买中心”合买彩票为名,并书面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保本分红,向多数彩民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法院认为,魏某以“合买彩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保本分红,变相吸收众多彩民存款191.9万元,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评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案例②中,魏某以彩票投注站的名义,以合买彩票为名,吸引彩民签订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保本分红的购买彩票协议,表面上是销售彩票,不中包赔,实际上是变相吸收彩民的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应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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